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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27 02:23:55 |  访问:122

根据2024年十二师财政局队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选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作意识强。

(三)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25日后出生)。

(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触发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10日之前通过邮件报名(邮箱:a37456@163.com),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2.如实填写《第十二师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近期(半年内)免冠正面证件彩色一寸照片。《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压缩后标注岗位代码+姓名发送指定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有效期内学历/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综合各方面素质能力,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邮件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地点:兵团第十二师市民中心东326室(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振华街1777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工作人员登记相关信息。

2.领取准考证: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流程的报考人员会收到参加面试通知及电子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信息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正式面试通知为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内容包含不限于考察专业知识、实践操作能力等。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按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从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及其他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等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岗位安排,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十二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有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岗位待遇

聘用编外工作人员所需经费由第十二师财政局予以统筹保障。1.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工资水平;2.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3.工作地点为乌鲁木齐市五一农场。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通讯未达或联络不上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第十二师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819583

监督电话:0991-37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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